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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推进物流业发展 购置大吨位货车最高可获50万奖励

发布时间:2014-08-27 点击数:2211

为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,日前,温州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出台了信息化建设、物流用地保障、物流企业品牌培育等十项奖励和补助政策,其中规定购置大吨位厢式货车、甩挂车辆、特种货物运输等现代交通工具可获得相应的补助资金,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。

此次物流设施装备提升的奖励标准为车辆核定吨位为20吨(含)以上的槽罐车(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)、整体封闭厢式货运车辆或车辆核定吨位为20吨(含)以上的整体封闭半挂厢式货运车辆,且车厢与牵引车配套申请的,每车奖励3万元;车辆核定吨位为10吨(含)至20吨以下的槽罐车(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)、整体封闭厢式货运车辆及330马力以上的牵引车头,每车奖励2万元;280马力(含)至330马力(含)的牵引车头,每车奖励1万元;对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补助对象是市区一年内新购置车辆(包括厢式货车、槽罐车和牵引车头等)3辆(含)以上并在市区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。

通过大吨位货运车辆补助将有利于调整运输结构,鼓励物流企业购买能耗低、安全性能好的货运车辆,促进温州市道路运输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。


新闻来源:浙江物流网 http://www.zj56.com.cn/zj56/zjswuliujjzy.action?id=20140826095623078598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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